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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紧扣案件质量提升环建章立制推动案件办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1/06/14     阅读次数:2795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已进入总结提升环节,在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查纠整改阶段成效基础上,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对标对表、立行立改,以重点案件评查中反映出的文书瑕疵问题为“切口”,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将教育整顿工作转化为推动全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查摆剖析原因,寻找症结所在。开展重点案件评查,通过自查、交叉评查、专家组核查等方式,对2018年以来共计3014件案件进行评查,发现问题案件85件,涉及问题93个,问题率2.8%。评查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文书制作瑕疵、案卡填录不规范、法律文书公开不完整等方面,如犯罪嫌疑人在讯问笔录上未签日期的共19处,审结报告与不起诉决定书中存在文字错误的共33处等。另外,审查起诉阶段未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共2处,法条适用不规范、不完整共5处,主要原因有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不够细致、对办案规范不够重视等,亟需进行统一规范。

二、问题闭环处置,精准靶向施策。针对重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文书瑕疵问题突出等情形,加快问题分类处置,实行三张清单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处置清单,采取补正错误、案件通报、集体谈话等方式,及时做到问题整改闭环处置。其中,对可不补正的,已限期补正37件。对不能补正的48件,要求在部门会议上进行通报。对涉及对外法律文书错误等7名干警,统一开展谈话。同时,将文书瑕疵类案件记入个人司法档案,与考核评优挂钩,督促干警自我加压。

三、推动建章立制,规范案件办理。该院及时出台《关于加强案件办理规范化的若干规定》《案卡填报规范化规定》两项制度予以规范。如开展法律文书“二次”校正,规定每个检察官办案组需确定专人负责法律文书复核校正工作,案管部门在用印时再次进行复核,确保法律文书质量。确立流程监管员机制,由其统一负责案卡信息变更审核和报表审核,通过巡查监督等方式,确保案卡填录规范,针对发现的问题向业务部门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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