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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法不信访
发布时间:2020/09/02     阅读次数:3731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我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原车主以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相信会得到公正的判决,谢谢你们为我所做的一切!”9月1日,王某在瑞安市检察院回访时动容不已。

王某是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丈夫,妻子在事故中不治身亡后捐献了器官恩泽他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几乎被此横祸拖垮,他感谢检察机关帮助自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解燃眉之急,也为此案即将画上圆满句号而释怀。

6月18日,王某来到瑞安市矛调中心12309检察服务窗口,情绪异常激动。“我要申诉,我老婆被撞死了,对方一分钱没赔,还判得这么轻,我坚决不服。”当时,在矛调中心轮岗的正是检察官曾建忠,在他的安抚下,王某慢慢道出原委。

2019年10月4日凌晨,王某的妻子吴某骑二轮电动车回家途中,被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的被告人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致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案发后,成某逃逸,后又投案自首。经认定,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今年1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一审判处成某有期徒刑四年。“案发到现在8个多月都没有赔偿,他无证驾驶还酒后肇事逃逸应该重判,四年太轻了!”王某忿忿地说道。

曾建忠在听取了王某的讲述后,及时审查了他递交的材料,认为符合刑事申诉受理条件,于是将信访事项引入刑事申诉程序。通过审查被告人成某交通肇事案卷宗,并向该案经办人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后,曾建忠发现该案的判决量刑适当。

与此同时,曾建忠在办案中发现,成某无业,在原案经办人对他讯问时,就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赔偿能力,保险公司也以被告人系酒后交通肇事逃逸为由拒赔。被害人的家庭经济条件同样困难,夫妻二人收入不丰,家中不仅有老人需要赡养,还有待抚育的女儿……

曾建忠随即将相关情况上报,该院副检察长林小明认为应当给予被害人一家司法救助,并在矛调中心接访室内向王某详细介绍了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情况,从刑法规定、相关司法解释等多方面阐释法院判决正确,同时告知在因刑事案件遭受严重侵害,并且无法及时获得赔偿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下,王某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随后,瑞安市检察院在顺利为王某申请到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又向温州市检察院汇报了此案。目前,温州市检察院的救助金也已在审批中,即将发放到位。同时,检察官还建议王某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争取依法得到更多的赔偿。

“检察官所做的努力,让我懂得了用法律来解决问题的道理,信法不信访!”王某对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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