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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7     阅读次数:35921    

  

关于印发《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学习计划》已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学习计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提升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养以及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市委部署要求,结合委机关实际,制定市委政法委2017年学习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提升委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素养、增强“四个意识”,为加快融合发展、打造至美瑞安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和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深入学习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刻认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中央确定的治国理政新方略,深入理解这一战略布局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内在联系,把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基本要求。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真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

(三)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了解掌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立场、任务举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畴、方法途径,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党内监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

(五)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为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凝聚力量。

(六)深入学习领会省、温州市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省、温州市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瑞安要在温州巩固提升“铁三角”地位中发挥“顶梁柱”作用,进一步增强使命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发展自信,做到学之越久、知之越深、信之越笃、行之越坚。

三、学习安排与要求

(一)学习时间。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同时利用业余时间加强自学,全年累计学时不少于12天。

(二)学习书目。在学习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中央重要文献、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的基础上,重点学习《理论热点问题党员干部学习辅导》、《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关注的重大热点问题》、《撸起袖子加油干党员干部读本》、《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十九大文件等。

(三)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同时,根据学习内容及实际情况,采取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会、办公学习会、委务会、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

(四)学习要求。集中学习实行考勤登记,根据学习安排和要求,及时检查学习情况。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开展系统、规范的学习。要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认真撰写学习体会心得,做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的表率。

市委政法委机关学习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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