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下司法分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立足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作风建设,“四个确保”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一是普法宣传到人,确保全民知法懂法。组织农村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志愿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普法讲师团成员等,深入群众,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答疑释惑、矛盾纠纷调处等形式宣传与换届选举、五水共治、大拆大整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组织法治巡回讲座3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多渠道、多方式、多途径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墙报、挂图等传统载体以及法治公园、长廊等法治阵地加强宣传,确保宣传内容处处可见。现阶段,辖区已设立陈岙法治公园、9个法治文化礼堂。
二是人民调解到心,确保利民公平公正。积极组织农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社会工作志愿者等深入全镇89个村居,准确把握村风民情、村民思想动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认真梳理、逐案分析、及时介入、有效调处。坚持“服务群众要诚心、帮助群众要爱心、对待群众要真心、处理问题要公心、调解纠纷要耐心”的工作理念,积极发挥“老李调解室”等品牌效应,发挥村级调解组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争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25次,预防矛盾纠纷8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559件,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三是法律服务到点,确保惠民服务共享。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引导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开展大拆大整、剿灭劣V类水等行动,自觉治水护水,认真做好排污治污工作。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组织农村法律顾问深入群众,协助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党务村务公开、党员群众评议等规章制度,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方向发展。目前,塘下镇89个村均已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大部分村居已完善村级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等。
四是作风建设到位,确保自身能力过硬。严格落实半月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强责任敢担当 治顽疾优环境”作风建设活动、“五查五看”问题整改,不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优化自身,净化思想,增强业务知识水平。制定月度目标考核制度,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构建肯做事、能做事、会做事的工作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