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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以改革成效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6/11/24     阅读次数:1288     来源:中国长安网

11月22日,河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对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部署,强调要通过改革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以改革成效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贺恒扬主持。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委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李承先,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张国臣出席会议。

  李承先在会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举措取得实效,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全面完成中央、省委确定的改革任务。

  蔡宁对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部署。他指出,要深化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性和主动性。准确理解司法体制改革的目的,全面把握改革的政策导向,理性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根据中央要求,完善员额制改革政策,完善工资制度改革,形成向基层一线办案人员倾斜的激励机制。完善检察官职务序列改革政策,进一步拓宽基层一线办案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切实促进司法公正。

  蔡宁强调,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内容上要坚持科学、合理、规范,在程序上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扎实稳妥推进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坚持政法专项编制与办案量相结合,核定检察官员额;坚持同一平台与区分不同情况相结合,设定入额条件;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确定入额程序;坚持检察权的司法属性、行政属性、法律监督属性相结合,完善司法责任体系;坚持因事、因地、因时制宜相结合,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坚持构建办案组织与内设机构改革相结合,确保检察权运行机制高效运转;坚持依法授权与加强监督相结合,保证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坚持问责与免责相结合,促进检察官依法大胆履职。分配检察官员额时注意向基层院倾斜,注意向案件量大、办案任务重的单位倾斜,注意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通过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通过严密监督,严防权力越界,确保办案质量。

  蔡宁指出,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地生根。要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主体意识、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知责明责、守责尽责。要把握节点,排期推进,年底前,各级院首批入额检察官的考核、考试、定额工作要全部完成。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舆论宣传纪律等,严肃各项改革纪律。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任务,注重协调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相关改革,进一步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党委对检察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指示要求,积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确保工资制度、职务序列等改革政策精准落地。同时,要注意在司法办案中检验改革成效,真正把改革成效体现到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上来。以坚韧不拔的勇气、扎实细致的作风,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为建设检察工作强省、全面推进法治河南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全省三级检察院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安阳、许昌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主会场介绍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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