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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陈文华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7/04/05     阅读次数:6461     来源: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日前,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陈文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2008年2月以来,陈文华以其经营的瑞安市侨峰进出口有限公司和投资房产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还本付息(月利率在1.2分至1.5分不等)的方式,陆续向倪某、方某等人吸纳资金1600多万元,后借给陈某等人赚取利息差额。期间,陈文华支付倪某等人利息135万余元。2013年3月,陈文华因资金周转不动,无力偿还欠款,潜逃至法国。

  2014年9月5日,瑞安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文华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同年11月17日,经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批准,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并于2016年9月15日被引渡回国,同日被瑞安市公安局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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