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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二轮电动车装上追踪器 一旦被盗可获保险赔付 即日起至11月25日前,车主可到派出所办理
发布时间:2014/10/11     阅读次数:1545     来源:瑞安日报

【稿源单位:基础管理大队】

    本报讯(记者 陈瑞建/文 孙凛/图)“花55元,二轮电动车不仅有了保险,而且还装上了防盗追踪器,这实在太划算了。”昨日上午,市民余先生骑着刚买不久的二轮电动车来到上望派出所,进行二轮电动车登记备案。
    记者跟随余先生走了整个办理程序,不到40分钟,他的二轮电动车就上好了备案号牌,装好了防盗装置。
    据了解,为有效防范盗窃电动车案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市公安局决定,自昨日起,开展二轮电动车(以下简称“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工作,并于昨日上午在上望派出所举行了登记备案工作启动仪式。
    拿着《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余先生笑着告诉记者,有了这东西,就算车子被偷了也不怕。“以前我可是被偷怕了,车锁买了好几把,可都没用。”余先生说,“以前,二轮电动车被偷后,报警也不一定能找得回来,而且损失得不到赔偿。如今登记备案后,车子装了防盗追踪器,买了保险,被偷后不仅可查到行车轨迹,而且如果真找不回来,还能得到一部分的赔偿,这个政策真的很实惠。回去后,我会第一时间把这消息告诉亲朋好友,让他们都来办理。”
    “电动车车辆登记是免费的,各位车主可以自愿选择安装防盗装置和购买保险,防盗装置的价格在35元,车辆被盗险是20元。”据市公安局基层基础大队民警韩李鹏介绍,对于今年10月9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车,在登记备案并购买了保险的,如果被盗两个月后,未能被查获寻回的,车主可获赔600元;对于今年10月9日之后购买的电动车,如果被盗两个月后,未能被查获寻回的,车主可获赔600至1200元的赔偿。
    目前全市17个派出所共开通了34个办理点,每个派出所至少有一个办理点。即日起至11月25日前,电动车主带上身份证(非市区户籍人员的还需持有“e居卡”)、购车发票(包括盖章收据)原件、已填好的《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表》(表格在查验区领取或者互联网上下载)等,于每周一至周六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至17时30分这些时间段里,到各办理点办理即可。每人限登一辆。
    据介绍,市民于今年10月9日之后购买电动车,可直接在电动车经销点登记备案,再凭身份证、购车凭证原件到辖区派出所领取《电动车防盗登记备案证》。
    记者另悉,今年11月26日起,公安机关将加大对上路行驶电动车的检查力度,对未办理防盗登记备案,且无法提供合法购买证明的电动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予以扣押,查明来源后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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