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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日报:这两天,交警部门集中整治电瓶车
发布时间:2014/08/15     阅读次数:1499     来源:瑞安日报

 

【稿源单位:交通警察大队】

    ■记者 陈瑞建 李心如 通讯员 郑悦慧 黄繁华 实习生 潘捷


    抽查电瓶车,4成装遮阳伞


    自8月5日交警部门开展电瓶(燃油助力)车整治集中行动1周多,情况是否有所好转?记者昨天上街调查发现,1个多小时里,经过的179辆电瓶车还有75辆装有遮阳伞。而从8月11日起至13日,交警部门已按规定对26例违者作了罚款50元的处罚。


    昨天9时45分,记者在万松东路与安阳路交叉口看到,10分钟内共经过52辆电瓶车,其中有15辆电瓶车安装了遮阳伞,且行驶速度较快。10时,在万松东路与罗阳大道交叉口,10分钟内,过往的43辆电瓶车中有13辆安装了遮阳伞。而在市妇幼保健院门口,停放的27辆电瓶车中,有14辆电瓶车装有遮阳伞。


    10时30分,记者又来到拱瑞山路与万松东路的交叉口,同样是10分钟时间,经过的57辆电瓶车中,有33辆车装有遮阳伞。而在这些电瓶车驾驶员中,以女性居多。


    小赵是个爱美的女孩儿,气温飙升以来,为了保护自己白皙的皮肤,便去店里给车安装了一把遮阳伞,“之前为了防晒,是披肩、护袖、防晒霜的,既麻烦又浪费钱,现在有了这把小伞,省事多了。”


    然而事实真的如小赵所说的“省事又实用”吗?在采访中,市民曹先生告诉记者,去年夏天他经历过一次遮阳伞引发的险情之后,就再也没有用过。“那天下班路上,风很大,车上的遮阳伞被风吹得东晃西晃的,紧接着整个车子也跟着晃,到最后我想刹车都来不及了,直接栽倒在路边,小腿上蹭了一个大口子,鲜血直流,幸好没碰到其他人,不然更不得了。”


    据交警部门介绍,整治行动开展一周多来,他们已拆除电动车遮阳伞2000余把。8月11日开始,交警部门对查获的电动车安装遮阳伞进行处罚,11日至13日3天内,共查处电动车遮阳伞26例,按照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这条规定处罚,罚款50元。据悉,如查处的电动车经鉴定属机动车的,将按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这条处罚规定,罚款200元。


    抽查女司机,8成有陋习


    女司机,马路杀手,这两者真的是画等号的吗?前天上午,交警玉海中队上路抽查女司机,仅1个多小时,就有8位女司机因各种违章被交警查处,其中大多是穿了拖鞋或高跟鞋开车的。


    当天9时许,交警玉海中队在市区滨江大道设卡,抽查过往女司机所驾驶的车辆,发现所检查的女司机对于安全带的使用情况还是比较良好的,可是一看她们穿着的鞋子,着实令人担忧。“我曾经开了好几年的出租车,都是穿高跟鞋的。”这不,一驾驶红色奥迪轿车的女司机,就穿了10来公分的细高跟,还声称自己穿平底鞋根本开不了车。巧的是,这之后的一辆宝马车女司机也自称以前是一名出租车驾驶员,自己穿高跟鞋开了十几年习惯了,现在要是换成平底鞋连车都不会开了。


    还有一辆奔驰车女司机则穿着拖鞋开车,相对之前的女司机,她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违规,她说,“我自己平时开车都会换鞋子,正好前一天刚刚洗过车,把鞋子都理出来了,且今天出来急了,忘了换。”随后,民警又拦下了一辆白色宝马轿车,该车女司机亮出了她的两只脚,右脚是运动鞋,左脚是高跟鞋,而另外两只鞋就放在她的两脚间。“这个要是遇上紧急情况需要刹车的,被这高跟鞋一堵,危险系数可不比穿凉鞋和高跟鞋来得低。”交警教育道。


    据统计,截至当天10时15分,仅1个多小时里, 10位女司机中有8位女司机是穿着高跟鞋或者拖鞋的,只有2位女司机穿着运动鞋开车。当天,该8名存在安全驾驶隐患的女司机们均受到了罚款50元的处罚。


    据交警玉海中队警长孙顶立介绍,发生紧急情况时,穿拖鞋容易打滑,导致脚踏板踩不住;穿高跟鞋也踩不实脚踏板,因为后跟太高了,容易顶到下面的垫子里,从而导致发生追尾之类的交通事故。


    路面交警也普遍反映,女司机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多是一些“把油门当刹车”造成的追尾等,而夏天穿高跟、拖鞋都是影响安全驾驶的陋习。交警在检查女司机的同时,也对过往男司机进行了抽查,情况好于女司机,没有一人是穿拖鞋开车的。交警建议女司机朋友最好在车里面放一双平跟鞋,开车时把高跟鞋换掉,在追求时尚爱美的同时,确保了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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