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连续四届蝉联“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发布时间:2015/01/09 阅读次数:1398 来源:瑞安市人民检察院网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评定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决定》中,评定瑞安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为第四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是该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自2003年第一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评选活动开展以来,连续四届蝉联此项荣获。
2011年至2014年期间,瑞安检察院驻市看守所检察室以评定第四届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契机,进一步推行“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官制度”,创新完善“新收押人员当日面谈制度”,2013年,该项工作机制被高检院监所检察厅、浙江省院转发予以推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充分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安全,已经连续15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多次获得温州市、省院检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