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法院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反家暴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5/07/15 阅读次数:8025 来源:瑞安市委政法委
近年来,瑞安法院敢于先行先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山区等优势,积极探索推进人民法庭反家暴工作,成效明显。2011年至今,该院共发出包括全省首份人身“远离”令在内的8份人身保护裁定。主要做法:一是加强诉讼立案引导。细化出台《涉家暴婚姻案件诉讼指引》,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家暴维权”专窗,安排专人导诉,主动提示当事人提交报警记录、受伤医疗证明,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二是灵活转移举证责任。申请人对家暴事实存在、施暴人过失等要件事实进行简单举证,达到“让正常的理智的人相信”证明标准后,法庭可灵活运用举证责任转移,要求被控施暴方就申请人主张的事实不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三是协助执行责任落实。及时向当地政府、派出所、妇联、村居等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协同保护家暴受害方,并以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司法建议等形式,借助当地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将人身保护裁定申请人及其住所地列为重点保护区域。同时,经办法官需不定期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出现违反裁定事项的情形。四是积极营造舆论氛围。该院与陶山镇向荣村共建全省首个“无家暴”示范村居,举办以“反家暴”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开展送法下乡等活动,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和典型示范。